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工会

苏建院工字[2014 ]05号

发布时间:2014-10-17 浏览次数:2313

关于评选表彰“模范职工小家”、 “优秀工会积极分子”

“支持工会工作的基层党政领导”的通知

 

各基层工会:

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教工之家建设,促进工会、教代会重点工作的落实和自身建设的加强,提高工会、教代会工作整体水平,校工会委员会决定开展“模范职工小家” 、“优秀工会积极分子”、“支持工会工作的基层党政领导”评选表彰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奖项设置

“模范职工小家”、“优秀工会积极分子”、“支持工会工作的基层党政领导”三个类别

二、评选范围与条件

(一)模范职工小家

评选范围:各二级学院、基层党组织分工会

评选条件:

1、职工小家能够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,开展师德建设、职业技能比赛等活动,促进教职工综合素质和教学、科研质量的提高,在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。

2、教职工积极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工作,改革、奖惩等重大事项能及时向教职工公开。

3、职工小家积极开展互助互济活动,为教职工排忧解难。

4、各项工作扎实,能够及时发展会员,工会小组制度健全,能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
5、工会负责人工作认真负责,带领教职工创造性地开展建家工作,能够及时反应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,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并对各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。

(二)优秀工会积极分子

评选范围:兼职从事工会工作的工会委员、工会小组长以及工会会员。

评选条件:

1、政治表现好,爱国、爱校、爱岗敬业,做好本职工作。

2、热爱工会工作,主动参与学校和本单位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积极完成部门工会和上级工会布置的各项任务,在推进本单位或学校的民主建设、师德建设、作风建设中成绩突出。

3、作风正派,办事公道,能密切联系群众,主动关心他们的生活、工作和学习,配合做好思想工作,热心为广大会员服务,群众认可度高。

(三)支持工会工作的基层党政领导

评选范围:各二级学院、基层党政班子成员

评选条件:

1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,高度重视、积极支持工会工作。

2、密切联系群众,热心为教职工服务,支持教代会履行职责。

3、坚持实事求是,认真调查研究,如实反应教职工的意见、愿望和要求。

4、坚持原则,不谋私利,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。

三、评选办法

模范职工小家评选由有各基层工会申报,校工会组织评选(全校评3-5个,评选条件另附)。“支持工会工作的基层党政领导”4-6名,由各基层工会推荐校工会委员会审批。“优秀工会积极分子”每个基层工会原则上1名,直接报校工会。

四、申报要求

1有下列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,不得推荐参评“支持工会工作优秀领导干部”和“模范职工小家”的评选

工会组织机构不健全,未按时换届;

未按时足额收缴工会经费;

③未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任务。

2、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,严格按照评选条件,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,宁缺毋滥,确保质量。同时各单位要以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,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,努力形成学先进、赶先进的良好工作氛围,推动学校工会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。

3、申报模范职工小家需附800字左右材料,1110前报校工会办公室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
附件:1、模范职工小家申报表

2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

3、支持工会工作的基层党政领导申报表

 

 

校工会

一四年十月十六

附件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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